一、單國商標注冊
指直接向各個國家/地區(qū)商標主管機關分別遞交注冊申請的注冊方式,也稱"逐一國家注冊",是國際商標保護最常用的一種方式,是與一些國際性或區(qū)域性的知識產(chǎn)權保護組織注冊方式相對而言的保護方式。
美國商標注冊
美國現(xiàn)行的與商標有關的法律包括于1988年修改的美國《商標法》,該法令于1989年11月16日生效,此外,還有1989處10月11日的商標法實施細則,1984年10月12日生效的《一九八四年商標假冒條例》以及與不正當競爭有關的成文法規(guī)和商標條例實踐規(guī)則等。
二、歐盟商標申請
歐盟成員國名單:
英國、德國、法國、意大利、比利時、盧森堡、丹麥、瑞典、西班牙、葡萄牙、芬蘭、希臘、奧地利、荷蘭、愛爾蘭、塞普勒斯,捷克,伊斯坦尼亞,匈牙利,拉脫維亞,立陶宛,馬耳他,波蘭,斯洛伐克,斯洛維尼亞。
歐盟商標的基本注冊程序如下所述:
1、申請人向歐盟商標局或歐盟成員國商標局提出申請;
2、歐盟商標局將申請內容通知各成員國的商標主管機關,以便在同一時間進行各國的商標審查;
3、審查通過后,進入三個月的公告。在這三個月里任何第三者可以對公告的商標提出異議;
4、如果沒有第三者提出異議,申請的商標可以在一年內獲準注冊;
5、申請注冊周期約12-15個月。
三、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
是馬德里所有締約國之間的一種商標國際注冊保護方式,它最大的特點就是只需要提交一份申請就可以要求在多個締約國進行注冊。
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流程
1、提交
提交申請之中商標局國際處
2、審查
國際處進行形式審查
3、提交國際局
國際處形式審查通過后提交國際局進行形式審查
4、頒發(fā)證明
如果商標國際注冊申請手續(xù)完備,大約需要6個月左右,國際局可頒發(fā)商標國際注冊證明(效力相當于國內的受理通知書)
5、指定國審查
國際局將申請傳至指定保護的國家,各國依當國法律進行審查
6、指定各國核準保護
商標國際注冊申請時指定國的各保護國家,將根據(jù)各自的國家法律決定是否予以保護。
四、非洲知識產(chǎn)權組織商標注冊
非洲知識產(chǎn)權組織(簡稱OAPI或非知)是由前法國殖民地、官方語言為法語的國家組成的區(qū)域性知識產(chǎn)權保護聯(lián)盟,商標核準注冊后在16個成員國均受保護,有效期10年。該組織在喀麥隆設有知識產(chǎn)權辦公室,統(tǒng)管各成員國的商標事務。各成員國在商標領域內受非洲知識產(chǎn)權組織的約束,沒有各自獨立的商標制度,所以在各個國家并不存在逐一國家注冊的可能性,只能通過非洲知識產(chǎn)權組織統(tǒng)一注冊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