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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重慶市換電站建設補貼申報指南

作者:行之知識產(chǎn)權   來源:重慶市經(jīng)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時間:2021-10-12

 

  
  本文關鍵詞:重慶,換電站建設補貼,項目申報

  重慶市經(jīng)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發(fā)布關于申報2021年度換電站建設補貼有關事項的通知,根據(jù)重慶市2021年度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要求,進行申報。下面來看看補貼申報具體條件要求。

項目申報

  一、申報主體

  在本市轄區(qū)內(nèi)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公共服務領域換電站投資建設單位(以發(fā)展改革部門項目備案證標明項目法人為準)。

  二、申報條件

  1、換電站申報主體在重慶市范圍內(nèi)年度累計建成并投入使用的換電站應不少于(含)15座,單站實際配備的換電備用電池數(shù)始終不低于標準配備電池數(shù)的20%。
  2、符合《重慶市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管理辦法》(渝發(fā)改能源〔2017〕1264號)相關要求。
  3、接入重慶市新能源汽車與充電設施監(jiān)測平臺并按要求實時上傳有關數(shù)據(jù)。

  三、申報時間及方式

  1、2021年進行1次申報工作,截止時間為2021年12月31日18:00。
  2、申報主體于截止時間前將申報材料紙質(zhì)件(按順序裝訂成冊、一式兩份加蓋公章)、電子文檔(包括申報材料word或excel格式電子文檔,所有加蓋公章紙質(zhì)材料的PDF掃描件,一式兩份)刻盤后一并報送至市經(jīng)濟信息委行政服務大廳。
  3、行政服務大廳收到申報材料后進行形式審查,主要審查申報材料是否完整、統(tǒng)一、齊全。對不符合要求的申報材料書面通知退回或要求申報主體修改完善。

  四、補貼標準

  換電站建設補貼采用先建后補的方式,對已竣工驗收并投入使用的公共服務領域換電站,按換電設備充電模塊額定充電功率或變壓器額定輸出功率(取二者中的較小值)給予400元/千瓦的一次性建設補貼,單站補貼最高不超過50萬元。

  五、其他要求

  申報主體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對不配合信息核查、上傳數(shù)據(jù)與實際不符、換電站獲得補貼后閑置等行為,將視情節(jié)嚴重程度,采取扣減補貼資金、取消補貼資金申請資格等處罰措施。
  附件:
  1.申報材料清單
  2.重慶市換電站建設補貼申請書(模板)
  3.企業(yè)承諾書(模板)

 

標簽: 項目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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