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知識產權局綜合服務平臺網站發(fā)布專利申請費用標準。具體公布了專利費用種類、金額及繳納期限,專利費用的減繳,費用查詢途徑、方法以及繳費方式,專利收費收據(jù)管理規(guī)定以及退款等相關事宜。
一、專利費用種類、金額及繳納期限
1.申請費
申請費的繳納期限是自申請日起算兩個月內或在收到受理通知書之日起15日內。與申請費同時繳納的費用還包括公布印刷費、申請附加費,要求優(yōu)先權的,應同時繳納優(yōu)先權要求費。未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繳納或繳足的,專利申請將視為撤回,說明書(包括附圖)頁數(shù)超過30頁或者權利要求超過10項時,需要繳納申請附加費,金額以超出頁數(shù)或者項數(shù)計算,優(yōu)先權要求費的費用金額以要求優(yōu)先權的項數(shù)計算。未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繳納或繳足的,視為未要求優(yōu)先權。
2.
發(fā)明專利申請實質審查費
申請人要求實質審查的,應提交實質審查請求書,并繳納實質審查費。實質審查費的繳納期限是自申請日(有優(yōu)先權要求的,自最早的優(yōu)先權日)起三年內。未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繳納或繳足的,專利申請視為撤回。
3、印花稅
按照《印花稅暫行條例》及其他相關規(guī)定,我局代征專利證書印花稅。申請人應自收到專利局作出的授予專利權通知書和辦理登記手續(xù)通知書之日起兩個月內繳納印花稅。
4.復審費
申請人對專利局的駁回決定不服提出復審的,應提交復審請求書,并繳納復審費。復審費的繳納期限是自申請人收到專利局作出駁回申請決定之日起三個月內。未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繳納或繳足的,復審請求視為未提出。
5.著錄事項變更費等
著錄事項變更費、專利權評價報告請求費、無效宣告請求費的繳納期限是自提出相應請求之日起一個月內。未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繳納或繳足的,上述請求視為未提出。
6.恢復權利請求費
申請人或專利權人提出恢復權利請求的,應提交恢復權利請求書,并繳納恢復權利請求費。該項費用的繳納期限是自當事人收到專利局發(fā)出的權利喪失通知之日起二個月內。未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繳納或繳足的,其權利將不予恢復。
7.延長期限請求費
申請人對專利局指定的期限請求延長的,應在原期限屆滿日之前提交延長期限請求書,并繳納費用。未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繳納或繳足的,將不同意延長。
8.專利文件副本證明費
辦理專利登記簿副本、在先申請文件副本、專利授權文件副本、專利證書副本、專利證書證明、專利登記簿證明(專利批量法律狀態(tài)證明)、專利授權程序證明、申請人名稱變更證明、專利文檔查閱復制證明件共9種副本和證明文件前繳納費用。當事人在辦理上述業(yè)務時,應先行繳納費用,隨后再提出辦理請求。繳納費用時,除需要填寫專利申請?zhí)柣驅@栔猓U費的收據(jù)抬頭,應和辦理文件副本請求書、專利文檔查詢復制請求書或***明文件請求書中填寫的"請求人"名稱一致。辦理批量專利法律狀態(tài)證明,繳納費用時應填寫批量專利申請?zhí)枺ɑ驅@枺┣鍐沃械牡谝粋€號碼。
9.年費
申請人辦理登記手續(xù)時,應當繳納授予專利權當年的年費和印花稅。期滿未繳納或未繳足費用的,視為放棄取得專利權。授予專利權當年的年費,應當自申請人收到專利局發(fā)出的辦理登記手續(xù)通知書之日起兩個月內繳納,以后的年費應當在上一年度期滿前繳納。繳費期限屆滿日是申請日在該年的相應日。
10.滯納金
專利權人未按時繳納授予專利權當年以后的年費或者繳納的數(shù)額不足的,專利權人自應當繳納年費期滿之日起最遲六個月內補繳,同時繳納滯納金。交費時間超過規(guī)定交費時間不足一個月的,不收滯納金,超過規(guī)定繳費時間一個月的,每多超出一個月,加收當年全額年費的5%作為滯納金,例如,繳費時超過規(guī)定繳費時間兩個月,滯納金金額為年費標準值乘以10%(專利法實施細則第98條)。
首次繳納年費數(shù)額不足,專利權人再次補繳時,應依照實際補繳日所在滯納金時段內的滯納金標準,補足應繳納的全部年費滯納金。例如,年費滯納金5%的繳納時段為5月5日至6月5日,滯納金為45元,但繳費人僅繳納了25元。繳費人在6月7日補繳滯納金時,應依照實際繳費日所對應的滯納期時段的標準10%繳納,該時段滯納金為90元,所以繳費人還應補繳滯納金65元。
?辦理恢復手續(xù)時年費滯納金的計算:專利權人因專利權終止辦理恢復手續(xù)時,年費滯納金應按當年年費全額的25%繳納。
二、專利費用的減繳
申請人或者專利權人繳納專利費用確有困難的,可以請求減繳。可以減繳的費用包括四種:申請費(其中公布印刷費、申請附加費不予減繳)、發(fā)明專利申請審查費、復審費、自授予專利權當年起十年的年費。
授權前已獲準專利費用減繳的,自授權當年起連續(xù)十個年度可按已批準的減繳比例繳納年費。例如,一件已獲準減繳專利費用的專利申請的授權當年為第三年度(即辦理登記手續(xù)通知書中所指明的年度),則專利權人按批準的減繳比例可以減繳第三年度、第四年度、第五年度、第六年度、第七年度、第八年度、第九年度、第十年度、第十一年度、第十二年度的年費,第十三年度起應按全額繳納年費。
自2016年9月1日(含)起,所有專利費用減繳業(yè)務均須提前在專利費減備案系統(tǒng)**理備案。申請人在提出專利申請時請求費減的,只需在專利申請請求書中勾選“□請求費減且已完成費減資格備案”,并填寫專利費減備案證件號;申請人或專利權人在申請日后請求費減的,則需提交《費用減繳請求書(申請日后提交適用)》,并填寫專利費減備案證件號。申請人或專利權人只能就尚未到期的費用請求減繳,并且應當在有關費用繳納期限屆滿日的二個半月之前提出費用減繳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