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注冊需要繳納的規(guī)費:
1枚商標1次申請官費為300元,可以選擇10個商品或服務類別,不足10個類別仍收取300元官費,超過10個類別超出部分按照30元/個類別收取官費。2013年10月1日前,每件提供商標注冊證明申請的官費為1000元在2013年10月1日調整為每件800元。至2015年10月15日調整為每件600元。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申請人應向商標代理機構繳納商標注冊證明官費和代理費,商標局收取的商標注冊證明規(guī)費從該商標代理機構的預付款中扣除。商標注冊的好處:1、便于消費者認牌購物。2、商標注冊人擁有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3、通過商標注冊,可以創(chuàng)立品牌,搶先占領市場。4、商標是一種無形資產,可對其價值進行評估。5、商標可以通過轉讓,許可給他人使用,或質押來轉換實現(xiàn)其價值。6、商標還是辦理質檢、衛(wèi)檢、條碼等的必備條件。7、地方各級工商局通過對商標的管理來監(jiān)督商品和服務的質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