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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商標搶注,為什么受傷的總是我

時間:2018-02-28

 

商標被搶注了可以向注冊人提出異議或宣告無效。商標法第三十二條:申請商標注冊不得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也不得以不正當手段搶先注冊他人已經使用并有一定影響的商標。商標法第三十三條:對初步審定公告的商標,自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在先權利人、利害關系人認為違反本法第十三條第二款和第三款(馳名商標保護)、第十五條(禁止他人搶注)、第十六條第一款(地理標志保護)、第三十條(與在先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第三十一條(初審公告申請在先,同一天申請初審公告使用在先商標)、第三十二條(不得損害在先權利、不得不正當手段搶注 他人已經使用并有一定影響的商標)規(guī)定的,可以向商標局提出異議。商標法第四十四條:已經注冊的商標,違反本法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規(guī)定的,或者是以欺騙手段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注冊的,由商標局宣告該商標無效;其他單位或者個人可以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宣告該注冊商標無效。異議和宣告無效的區(qū)別在于,一個是在公告期提出,一個是在拿到商標注冊后的五年內提出宣告無效。宣告無效對馳名商標沒有時間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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