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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關鍵詞:四川,國際科技合作基地
2024年7月29日,四川省科學技術廳發(fā)布關于開展2024年度川渝聯(lián)合國際科技合作基地申報工作的通知。
為扎實推進成渝地區(qū)“一帶一路”科技創(chuàng)新合作區(qū)建設,提升我省科技創(chuàng)新對外開放水平,根據(jù)《四川省國際科技合作基地管理辦法》(見附件)有關規(guī)定,科技廳計劃組織開展2024年度川渝聯(lián)合國際科技合作基地申報工作?,F(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需嚴格遵循《四川省國際科技合作基地管理辦法》第二章各項規(guī)定與要求。
(二)外方合作單位國別需為共建“一帶一路”國家。
(三)本批次國合基地需聯(lián)合重慶相關領域產(chǎn)學研機構共建,雙方須簽署合作共建協(xié)議,共享合作資源及成果。
(四)本批次國合基地限申報類型為國際聯(lián)合研究中心、示范型國際科技合作基地。
(一)申報人登錄四川省國際科技合作基地管理系統(tǒng),在線填寫《四川省國際科技合作基地申報書》并上傳附件。經(jīng)申報單位審核、蓋章后,掃描蓋章頁并上傳。
(二)各推薦單位在線完成審核和推薦,將申報書加蓋公章并上傳。
(三)科技廳按照管理辦法明確的評審程序和要求,組織開展省國際科技合作基地評審認定工作。
網(wǎng)上申報時間為2024年7月26日至2024年8月19日,推薦單位系統(tǒng)推薦截止時間為2024年8月23日。
(一)共建“一帶一路”國別名單詳見“中國一帶一路網(wǎng)”國別項。
(二)各推薦單位原則上推薦省國合基地不超過2個。
(三)申報材料和相關證明材料不得涉密。
(四)申報單位確保申報資料真實、合法、完整、有效,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各推薦單位對申報材料的完整性、合法性、合規(guī)性進行審核。
附件: